







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725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451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6-08 |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根据省节约办《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陕节办发〔2013〕5号)要求,定于6月15日至21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要以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能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牢固树立“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理念,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单位要与全国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厅机关和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半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节能活动周期间,厅机关和各单位要开展少开一天车活动,停开车牌号尾数分别为周一尾号1、9、0,周二2、8、5,周三3和7,周四4和6,提高节油意识。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张贴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单位要参照国管局印制的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制并张贴在适当位置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登录国管局会同中国科协网(http://ecpi.ggi.gov.cn)和中国科协举办“节能低碳”科普展览,进行网上浏览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条幅或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提出倡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进行节能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三)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通过宣传、体验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厅办公室。
联系人:王学勤 88869123 88869009(传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6月65日